10月24日上午,市治水办、环保局、市监局、公安局、电力工业局以及相关乡镇(街道)等多个单位联合开展了涉污企业整治行动,关停取缔了两家无照经营和未获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的加工企业。 据悉,我市将分批分步对全市制炭、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小纸板企业进行全面整治,促进空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从而进一步巩固“五水共治”成果。 当天上午9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龙渊街道临江村叶伟塑料颗粒厂,虽然加工厂已经停止生产,但是还未进入厂内,便闻到刺鼻的气味。走进厂里,记者看见,里面堆放了许多生产原料和简陋的生产设备。 在场执法人员介绍说,他们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厂当事人将回收的塑料垃圾经清洗粉碎后熔化冷却,加工生产成塑料小颗粒,销售给一些塑料制品厂。废塑料一加热,就会产生氯化氢气体,危害人体。同时,加工厂的废水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环境。 经过取证调查后,证实该厂无工商营业执照,未获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无污染处理设施,因此,此次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关停取缔,并让同一厂区的合法加工企业写下承诺书,保证不给这类加工厂提供电源,否则,予以处罚。 上午10时,执法人员又来到了安仁镇庄头村刘金龙废旧塑料提炼厂,对该厂实施了断电,并对部分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据介绍,该厂于今年4月份开始投入生产,主要是对收购来的有机玻璃进行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会释放出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而该厂并没有任何处理设施,同时,也无工商营业执照和未获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 “对于影响环境的违法排污企业和非法小作坊,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确保环境安全。对这些加工企业,我们采取了断电,查封机器设备的措施,并进行后续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