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印发。新疆全面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此前颁发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停止使用,各地州市不得另行设立棉花加工行政许可事项。
棉花 加工资格认定许可取消后,发改委、质检、工商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将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强棉花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棉花加工标准及技术规范,鼓励企业生产大包型棉花,帮扶企业升级加工设备,推动大包型棉花加工企业发展和继续完善棉花公证检验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的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棉花质量问题的追溯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棉花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分类监管机制,完善棉花加工企业公示制度,建立“黑灰名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企业信用与政府补贴、银行贷款、品牌创建等挂钩,加大对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失信惩戒作用。
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局长李岩说:“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是以推进棉花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棉花质量、促进棉花加工业合理布局、提升棉花产业竞争力为目标,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强化棉花收购、加工与流通环节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棉花市场秩序,提升棉花质量水平,建立与棉花现代化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棉花流通体制,促进我区棉花产业提质增效。”
自治区发改委农价处处长刘卫东介绍,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特别是适应推行棉花质量体制改革和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需要,明确了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印发对于搞活我区棉花流通,引导棉花加工企业提升棉花加工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开拓市场空间以及进一步深化棉花质量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贸易处副处长李凯介绍,目前,全区共有899家(其中地方694家,兵团205家)棉花加工企业,1200条(其中地方818条,兵团382条)生产线。我区大包型棉花加工能力达到600万吨(其中地方409万吨,兵团191万吨)。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在全区棉花加工企业实现全覆盖,实现了与国际棉花同行质量标准接轨,保证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